【體適能】114-1適應體育申請
適應體育(特殊體育班)規定如下:
1. 申請對象
- 身心障礙及特殊學生修習2學期之課程。
- 一般生因故傷病 (持醫院證明),經體育室認定後得入班,傷病因素排除後,應回一般體育班上課。
2. 申請規定
- 適應體育無法自行加課,需於每學期公告之申請時間,向共同教育中心提出申請,並經體育室審核通過後始得加選。
- 若課表中已有一般體育課,請同學務必自行退課。
- 請學生入學時,若罹患重大疾病(如:心臟病)避免劇烈運動,需於每學期公告入學選課時間向本校共同教育中心提出申請。
3. 申請期間(114-1學期)
- 即日起~114/9/3(三)中午12點(已截止,若有需求請先來信告知 gec01@mail.nptu.edu.tw)
4. 申請方式
同學如有修讀需求,請按以下流程辦理
(1) 填寫下方附件-申請表。
(2) 將已填寫並簽名之申請表,以及相關證明文件電子檔合併成一個檔案,上傳至 https://forms.gle/Bxp9UUuCWX2ykkhw9
5.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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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及特殊身分申請,於選課期間由共同教育中心直接協助加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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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生因故傷病申請由體育室審查,審核通過後於選課期間由共同教育中心協助加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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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問請洽屏商校區行政大樓共同教育中心/ (08)766-3800分機27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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