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資訊課程說明
一、課程規劃與架構
通識選修|2 學分
共同資訊通識課程
| 修習對象: | 全校大學部學生,大學4年內擇一學期修畢。(⚠️ 資訊學院各系學生免修,其學分須改由博雅課程補足)。 | ||||||||||||||||||||||||||||||||||||
| 開課科目: | 本校通識教育開列之共同資訊課程一覽如下(實際開課依當學期選課系統為準):
【備註】
1. 共同資訊課程主要以 GEC13 編碼開課(例外:GEC1731)。 2. 每學期實際開課科目與名額,請依當學期選課系統為準。 |
⚠️ 【選課前特別提醒:請務必詳閱通識教育手冊】
修課前請務必至通識教育中心網站下載或參閱當學年度之「通識教育手冊」,並仔細核對「各學系(學程)不計入通識學分之課程一覽表」。若選修之資訊課程屬於自己學系所限制不計入的科目,將無法承認畢業學分,選課時請同學多加留意,以保障自身修課權益。
修課前請務必至通識教育中心網站下載或參閱當學年度之「通識教育手冊」,並仔細核對「各學系(學程)不計入通識學分之課程一覽表」。若選修之資訊課程屬於自己學系所限制不計入的科目,將無法承認畢業學分,選課時請同學多加留意,以保障自身修課權益。
💡 【關於畢業條件:程式設計內涵之課程指引】
為了充實同學的數位能力,教育部規定在校期間須修讀具「程式設計內涵」之課程。除了選修上述相關通識課程外,同學也可以透過修習自己院系所開設的相關專業課程來達成這項畢業規定。具邏輯運算思維之程式設計課程一覽表完整清單與詳細規範,請洽詢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或前往「教學資源中心程式設計專區」網頁查閱瀏覽。
為了充實同學的數位能力,教育部規定在校期間須修讀具「程式設計內涵」之課程。除了選修上述相關通識課程外,同學也可以透過修習自己院系所開設的相關專業課程來達成這項畢業規定。具邏輯運算思維之程式設計課程一覽表完整清單與詳細規範,請洽詢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或前往「教學資源中心程式設計專區」網頁查閱瀏覽。
二、修課規定
📜 學分修習要點
- 大學部學生在學期間須修習並通過共同資訊課程,共計 2 學分。
- 資訊學院免修: 資訊學院各系所學生(含日夜間)免修共同資訊課程,該 2 學分須由博雅教育課程補足。
三、選課方式與特殊限制
🖱️ 線上選課機制
- 自由選課: 由學生依據個人學習規劃,自行於線上選課系統進行選課。
⚠️ 特定系所修課限制
- 休閒經營管理學系: 限制全班限修習「試算表應用」,該課程將由系統於選課時自動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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