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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門檻專區

 

 

 

 

通過標準

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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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門檻

入學前至畢業前參加校內、外英語檢定考試,取得證照。

大三下起得檢具曾參加校內、外檢定考試證明自費參加推廣教育中心辦理之「英文認證補強班」且成績合格後,由共同教育中心登錄證照系統。

推廣教育中心

各系通過標準

游泳門檻

104學年度~107學年度

學生於體育課程中接受檢測,可採蝶式、仰
式、蛙 式、捷式四式泳姿中任一式,在游泳行進間,手腳動作協調 、換氣順
暢,身體任一部位不得觸碰池底、池邊或水道繩等,並完成二十五公尺,始
符合本校游泳能力檢核標準。

 

學生於體育課程中未通過檢測者,可採下列方式檢核,通過檢核者,即等同通過游泳基本能力標準:

(一)參加體育室辦理之統一補測

(二)參加學務處衛生保健組規畫辦理陸上救生輔導班。

(三)參加紅十字會之基本救命術八小時訓練課程。

(四)通過具公信力機構認證教育部游泳能力分級第四級(含)以上

衛生保健組

國立屏東大學游泳門檻陸上救生證照審查申請表(修訂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