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課程]114-1英文課程免/抵修申請
免/抵修英文課程
(一)
免/抵修英文課程者,請填寫下列申請表並附上英文鑑定考試成績證明影本(請攜帶正本俾便審視),114.6.5(四)10:00~114.9.3(三)12:00送至共同教育中心申請。
相關申請表格請至https://geccce.nptu.edu.tw/p/412-1098-5751.php?Lang=zh-tw
(二)
107~113學年度入學學生可視檢定成績申請免修或抵修。
114學年度起入學學生僅能申請免修。
(三)
抵修:直接獲得學分,不需修讀其他課程。
免修:英語學系/應用英語學系不適用,其免修之學分數,須修習其他通識課程或本校語言類相關課程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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