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課程(學分採計/抵免修/改學分數)
表單名稱 | 申請流程/備註說明 |
會影響選課者:於選課前提出申請 不影響選課者:任何期間皆可 ※請注意:不可採計為系上專業選修課程 日間部:體育(上)可採認大一體育(上)、體育(下)可採認大一體育(下) 運動與健康(體育-羽球、體育-籃球...)可採認大二體育上或下 進修部:進修部開設之體育(上)可採認大二體育(上)、體育(下)可採認大二體育(下) |
【共同課程】
修課→填寫申請表→共同教育中心
【體適能】
填寫申請表→修課→體育室→共同教育中心範本
|
110~113學年度入學 2..本校英文抵修申請表 |
|
3.本校英文抵修申請表 《英語相關學系外之一般學系》107~109學年度入學生適用 《英語學系/應用英語學系》108-2學期~109學度開始實施並追溯全體在校生適用 |
|
4.本校英文免修申請表 | 免修申請需達相當於「多益550分」以上之檢定成績 免修/需補足學分數 英語學系/應用英語學系不適用 |
5.本校適應體育加選申請表 |
.身心障礙及特殊學生修習2學期之課程。 2.一般生因故傷病 (持公立醫院證明),經體育室認定後得 入班,傷病因素排除後,應回一般體育班上課。 適應體育無法自行加課,需於每學期公告時間向共同中心提出申請,經體育室審核通過後始得加選,如課表中有一般體育課請自行退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