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共同英文課程免修/抵修申請時程
共同英文通識課程免修/抵修
(一)申請方式:
申請免修或抵修共同英文課程者,請填寫申請表並附上英文鑑定考試成績證明影本(請攜帶正本以供查驗)。
(二)申請時間:
申請期限:115年6月1日(一)起~115年8月21日(五)止,將上述文件送至共同教育中心申請。
申請表下載:https://geccce.nptu.edu.tw/p/412-1098-16039.php?Lang=zh-tw
(三)適用對象
113學年度(含)以前入學學生:可申請「免修」或「抵修」。
114學年度(含)以後入學學生:僅可申請「免修」。
(四)免修與抵修定義
抵修:直接獲得英文課程學分,無需修讀其他課程。
免修:英語學系/應用英語學系不適用。取得免修之學分數,須修讀其他通識課程或校內語言類相關課程補足。
瀏覽數:

